我去年九月的时候,买中古屋,而在今年3月,楼下邻居告诉我说他们家在漏水,此时我这房子是租给别人的,后来经过了解后,这在卖房子前就发生的事,而卖方没告知,而卖方说大楼管委会有帮那位邻居处理外墙,之后那位邻居就没反应漏水,他们认为是弄好了,而后在今年四月的时候,卖方处理好此漏水问题,>而我的房客也因为这问题困扰他,所以他提前解约,请问我可以跟卖方请求,我房客提前解约的赔偿吗?
而又在今年5月初,楼下又反应他们浴室天花板滴水,找水电去看,说是我们楼上的浴缸水管老旧渗水,而卖方说已经超过所谓的保固期六个月,所以他们不处理,但是我了解的是,我们发现瑕疵时之后的六个月提出,卖方是要处理的, 而现在我已经寄了存证信,但是他们卖方留的地址应该不是他们现在住的,目前信还没招领,所以请问,之后我要诉讼的话,一定要请律师吗?
我可以自已写状纸,然后送到法院去,等法院开庭传唤吗?? 而请问如果诉讼的话,会有哪些费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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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先看一下当时契约的漏水保固是多长 有一年有五年的 不是你随时发现瑕疵的六个月后提出都有效 现在连仲介再卖中古屋都会放弃漏水保固 这争议太大了
版妈,我刚去帮妳问了一下代书~ 管委会那时候处理的是外墙部份,应该是公共管道间, 跟妳现在的浴缸是不同的地方漏水,若是如此, 三月这个时间点也太尴尬,因为刚好满六个月,保固期刚过, 屋主是可以不理妳的,保固期是以交屋日起算, 若版妈有动过装潢的话,也有可能是因为装潢时的振动, 以致于老旧的水管破裂, 若没有装潢,就要请版妈提出没有装潢的证明, 交屋时的照片(不动产说明书里有),还有现况照片, 另外,当初的房仲呢??应该要出来协助妳处理的啊!
遇到这种情形版妈可以先问楼下:漏水情形是24小时都在滴?还是楼上房客用水时才漏? 24小时漏---代表供水管漏水 楼上用水才漏---浴缸/面盆阿匹克/马桶/磁砖漏水 版妈可以先看一下浴缸与墙面的连接处是否有裂缝?或原有的硅利康是否已经有脱胶的情形? 只要施作好细利康漏水应该就解决 欢迎参观我家相簿的施工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