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规定6点下班,可是610分离开公司
基本上10分钟以内我可以接受,但是超过10分钟,我会认为是加班
请问多数妈妈会加班吗?不加薪的喔是因为事情做不完还是因为主管不喜欢你"按时离开?"
很多公司都这样吗?如果常常加班是因为职务性质还是公司制度有关呢?
是指:规定6点下班,可是610分离开公司
基本上10分钟以内我可以接受,但是超过10分钟,我会认为是加班
请问多数妈妈会加班吗?不加薪的喔是因为事情做不完还是因为主管不喜欢你"按时离开?"
很多公司都这样吗?如果常常加班是因为职务性质还是公司制度有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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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第一份工作, 我其他都是要加班的,
从来也没请过加班费的说 都嘛是所谓的责任制 = =+
我们公司不是责任制
是有加班费的
天天加班
回到家都9点多了
根本没时间陪小孩
可是经济状况,不做又不行
如果可以
我宁愿不要加班
喔!我家姐妹众多,所以以下是她们的答案
1加班要加超过1时才算加班(以你的状况是7点以后才算加班)
2如果有要用餐就要先扣掉30mins后的一个小时才算加班(就 是7 点半才算加班)
3太準时离开代表你在未下班前就已经在收东西了,所以代表你约5点出头就没心在工作上了,这个会影嚮到奖金的多寡
基于以上三个答案,所以应该是公司制度会影嚮到加班或是下班的时间,所以我家姐妹们上班10 多年来如果是六点下班的话,原则上大多是七点出头才会离开公司喔
供版妈你参考
我不加班,面试的时候就说了
準準5点下班,偶尔真的有事要晚走也会先说好(一年不超过5次)
中午有午餐时间1小时,薪水照付
所以我一天只需要上7小时班,领8小时薪水
不过同一个公司不同部门的人,未必有我这种待遇
只能说运气不错,遇到好的上司
主管不喜欢你"按时离开?"
-----------------------------+
我们公司有规定提早到就可以提早走
上班弹性八点半到九点半
下班弹性五点半到六点半
所以我都很早到大概八点就到公司
但我还是到五点半才能走
但是我老闆某天就和我说希望我不要那么早走
因为大家都六点半才走
但还我还不鸟她每天準时走
拜託我八点就到了耶她们可是都九点半以后到
怎么不来比这个
之前的工作八点六点,可是620后才能离开而且通常是最早走的
七点后才会开始有人走,九点十点是一堆人的下班时间(责任制)
现在的工作八点五点,可以準时五点就走,六点就没人了要不要加都没关系(责任制)
我最迟不超过十分钟
大部份都蛮準时下班的,除非当天的工作赶不完
觉得太常加班会让老闆习惯,以后就算都忙完了也不能太早走
此风不可长呀
加班 不是超过十分钟就算喔
通常过六点会有误餐费
六点到七点是用餐时间 不过通常是半小时
所以 应当是六点半开使计算
我讨厌加班 所以六点準时走人
做不完 都是带回家作居多
常常加班,偶尔连假日也要加班
之前公司是5点半下班,6点开始加班,依小时为单位,不支薪给于补休
大家都是身兼数职,因为事情永远做不完。每个人补休至少也有1个月时间,最长也有1年时间。
就连离职员工补休加特休都放不完,全部送给公司了。
我目前这公司没加班
大概晚上6:30以前就可以下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