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在台中,我则是在台南工作,妹妹(四个月大)在娘家(云林),我住娘家,通车上班。
原工作:在台南,月薪28000,但扣掉通勤费用,实领22000,周休二日,工作时间上午11点20点,工作内容符合所学(新闻媒体)。因通勤,所以上午9点搭车,晚上约10点到家,妹妹早睡了,所以跟妹妹相处时间只有在假日。
新工作:工作地点在云林娘家附近,月薪22000,需轮三班,排休,工作内容是行政总机,好处,能兼顾照顾妹妹。但先生说行政总机未来发展受限,换工作不易。
现在我真的很两难,很想回家就近照顾妹妹,但先生说的,又是我考虑的点,因为未来想再回台中,怕行政总机的经验,让我不好找其他较忧的工作。
娘家那边的工作是确定录取了,就看我啥时候上班,我该接受吗?还是说先维持原工作,直接找台中的工作?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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